不定形耐磨耐火材料噴涂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噴涂施工前準備應滿足下列要求:
1)水電供應能力滿足噴涂連續作業,噴涂站及噴涂作業面應通道暢通,照明充足。
2)噴涂前,應清除施工部位表面的浮銹、油污、灰塵及雜物,并檢查噴涂機、空氣壓縮機等設備及部件工作應無異常。
3)作業平臺牢固,無障礙,保證噴涂作業移動靈活;作業平臺與噴涂面垂直距離滿足噴涂操作要求。
4)噴涂站應靠近噴涂作業而,噴涂站與噴涂工作面的垂直距離不宜超過噴涂機設計參數的2/3,噴涂時空氣輸送壓力不宜超過0.4MPa。
5)噴涂過程中噴槍操作人員和噴涂機操作者間通信應良好。
2、模板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安裝,模板的高度貸為噴涂厚度加10mm。
3、預噴涂應滿足下列要求:
1)檢查噴涂材料的黏結特性和反彈率。
2)應根據噴涂情況,確定加水量和一次噴涂厚度,嚴禁出現干料、流淌、塌落等現象。
4、噴涂料貨加水進行攪拌濕潤;加水量不應超過設計水量的3%。
5、噴涂作業應連續進行,一次連續噴涂面積宜小于5m2。
6、正式噴涂作業,先進行打底噴涂,噴涂厚度為5mm~10mm。
7、噴涂厚度應均勾。一次噴涂厚度宜為10mm~20mm,局部噴涂厚度不應矢于40mm。
10、噴涂過程中,應根據位置調整噴槍,減少材料反彈和空鼓。
11、噴涂過程中,噴涂的反彈料應及時進行清理。
12、墻面噴涂作業時,應按“先下后上”的順序進行噴涂。
13、噴涂完成后,不得使用刀口型工具對表面進行清理和修整,宜用專用工具進行清理和修整,專用工具如圖3所示;修整后的噴涂面應自然粗糙,平整。
14、噴涂作業完成后,應按要求進行養護。一般情況下,每2h噴一次水,養護時間宜為24h。